9月10日,受湖北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委托,宜昌市绿色食品年检工作组一行来到稻花香酒业公司,对该公司绿色食品工作进行年度审核。经过综合审查,检查组成员一致认为,稻花香酒业公司符合绿色食品年检要求,通过审核。
检查组由宜昌市绿色食品办公室副主任陈文海、农艺师陈丽琳,夷陵区绿色食品办公室主任陈志善、副主任田开凤,夷陵区农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胡云等组成。
检查组一行对稻花香酒业生产原料采购、运输、加工过程等进行了现场抽查,并召开了稻花香酒业绿色食品年检工作综合测评会。稻花香酒业公司副总经理陈萍对企业绿色食品工作认证体系、管控体系、机构建设、制度建设和下一步具体工作向检查组进行了汇报,并就企业使用绿色食品标识相关情况,与检查组一行进行了深入交流。
测评总结中,陈志善从开展绿色食品工作中的原料基地管控与追溯、产品质量安全建设、绿色食品生产的档案管理和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率等四个方面,对稻花香酒业提出了要求。他强调,稻花香酒业要把上述四项工作落到实处,全面做好企业绿色食品工作。